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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還蠻準的......就本質來說...

如果加上我的工作性質還有現在接觸的領域,那真是準到爆了!

不過就個人狀況而言,可能因著後天環境的因素而與分析有所不同

不過當做對照與參考,能夠察覺自己的不足,當成一個目標去努力不是很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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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an 03 Sat 2009 10:54
  • 故意

真的不是故意!

光良品冠的MV看著看著,不經意連到這首歌--故意

 

國高中時的回憶湧現,正回味著當時的追星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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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blog.yam.com/fairtax/trackback/18339727

(全文及圖片轉載自公平稅改聯盟http://blog.yam.com/user/fairtax.html


馬政府上台以來,不顧財稅學者與民間聲浪的反對,一連串為財團鉅富量身訂做的減稅措施,已使政府財政的公平性面臨有史以來最大危機。原本已在經濟逆境中掙 扎求生的廣大受薪階級,將因承受更大的國家財政負擔而加倍痛苦,富人卻能因減稅而更快累積財富,貧富差距將更惡化。為了維護起碼的公平正義,為了不要債留 子孫,公平稅改聯盟即日起每周至少發動一次抗議活動,並將於12月13日下午1點半,串聯各社運團體舉辦大遊行,向官商利益輸送的稅改嗆聲,公平稅改聯盟也誠摯呼籲所有公民一起加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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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小心看見....遲來的評論.....在劇情方面
若有人見到社工部分的評論請告訴我
感恩啊!

文╱張正2007/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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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沒有寫網誌了
這幾個月...
混‧亂
我想...就在這裡重新開始吧!
不過不知怎麼的,把這裡搞得跟沒錢盟部落格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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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轉貼自《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》http://blog.pixnet.net/nomoneynoid) 

各位關心台灣社會的朋友:

您 或許已注意到身邊有許多來自大陸或東南亞國家的姊妹們,成為台灣家庭的一分子,與辛苦踏實的台灣先生共築家庭,生養兒女,照顧公婆。但或許您還不知道,這 些東南亞及大陸的配偶即使來台多年,符合各種政府規定的條件,最後仍因財力證明的限制而無法取得身分證,使得他們在台灣的生活處處受限,無法獲得基本的權 利和生活保障。親愛的朋友們,這些被稱為「外籍配偶」的女性們是我們台灣人的家人,台灣人的太太,台灣人的媳婦,台灣人的媽媽。當我們的家人遭遇這樣不公 平的待遇時,我們應該挺身而出,因為他們不是媒體所謂的外國人也不是他人,他們是我們的家人,是我們的姊妹,與我們一起在台灣呼吸一樣的空氣、喝一樣的 水。她們是在台灣落地生根,一起為台灣這片土地努力的好朋友。

現在,全國各地已有一百多個社會團體關心新移民姊妹的權益,並且由其中的三十幾個團體共同組成了「沒錢沒身份」行動聯盟,要求政府廢除以「財力證明」作為換取身份證條件的政策。我們曾於七月二十五日及八月八日舉辦了兩場記者會,前者於行政院前舉辦「保障婚姻移民  廢除財力證明」抗議活動,後者則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內進行「八八父親節  借我爸爸錢」記者會。現在,「沒錢沒身分」行動聯盟將於九月九日下午,舉辦「反對財力證明」遊行,希望您及您的家人也能加入行動的行列,讓政府聽到我們的聲音,了解並同意我們的訴求,進而修改政策,保障新移民女性的基本人權。請各位朋友有錢出錢、有力出力,讓這些豐富了台灣多元文化的新移民女性及其家庭,能擁有最基本的、身為台灣人的尊嚴,也讓這塊土地,能有實現互相尊重、人人平等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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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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